Q1
企业人力资源情况表是填写什么时候的数据?
应填写上一年度的数据,所称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Q2
“上一年度的企业数据”里的纳税总额是实际已经缴纳的还是应缴的税费?(第四季度税费申报要延迟到2022年扣费)
纳税总额是指企业已实际缴纳的税额。一般包括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不包括个税。
Q3
企业知识产权数量是填上一年度的还是企业目前拥有的总数?
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部分填写企业目前获得的总数。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是以企业进行评价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Q4
为什么公司拥有知识产权但是系统无法自动获取到?
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一是企业进行过企业名称变更,系统无法识别;二是知识产权为企业近期获取,系统数据暂未更新。
企业可以手动添加知识产权,并注意附上相关的知识产权证书以及最近一期的缴费证明。若企业进行了名称变更还需要再额外上传工商变更通知书。
Q5
系统自动获取的知识产权是否还需要再上传证明文件?
若由系统自动获取知识产权的,企业无需再上传相关证明文件。
Q6
系统自动获取知识产权不全能否再手动添加?
若系统获取知识产权不全可以手动添加,并补充上传知识产权证书及最近一年的缴费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Q7
知识产权还处在受理阶段可以吗?
知识产权的有效性以企业进行评价前所获得的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Q8
企业是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但是填报系统上显示为否,该如何操作?
新通过的高企,系统识别不到。只要企业自评分数超过60分即可入库。
Q9
在填写“企业参与标准制定情况表”时企业在起草单位中排名第6,为什么系统无法选择?
根据《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中的指标说明,企业应排名标准起草单位前五名,因此企业在起草单位中排名第六不符合相关的认定标准。
Q10
在填写企业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的时候,需要提供什么附件?
企业需提交完整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公示通告。包括:公示红头文件、公示名单首页、企业所在页面(并做标记),同时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Q11
“成本费用总额怎么填”?有具体的计算公式吗?
成本费用支出总额=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
注意:成本费用支出总额是包含研发费用的。
Q12
研发费用归集包括哪些?
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包括:科技人员人工费用、研发活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等。
Q13
科技型中小企业当中科技人员中兼职一项,怎么界定呢?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企业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 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六个月以上。
Q14
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分类具体是什么?商标算吗?
知识产权采用分类评价,其中:
发明专利(不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 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按Ⅱ类评价。
商标不属于以上知识产权的一种,无需填写。
Q15
企业变更名称导致无法自动获取知识产权,和专利证书上的企业名称对不上,还需要上传吗?该怎么操作?
企业可以手动添加知识产权,提交知识产权证书及工商变更通知书附件;其中提交发明专利和使用新型专利的,需额外上传最近一年的专利缴费证明。
Q16
我的企业通过了国家标准体系认证,为什么我的标准被标注为不符合,被退回呢?
“企业近五年内主导指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这一部分填写的是企业参与制定的标准,而不是指企业通过其他标准体系的认证。
Q17
请问高新技术企业还需要重复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吗?
需要,高新技术企业满足科小直通车条件要求,即使自评分数低于60分,也能通过评价获得入库登记编号。
若不进行科小系统填报,或者填报的数据不完整,都无法通过及获得入库登记编号。
Q18
评价信息表内自动生成的企业信息有误,该如何修改?比如“注册地”、“法人名字”等信息。
企业发现系统企业基本信息有误,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变更。用企业账号(登录名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变更】,修改企业注册地/法人名字,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以及提交后等待科技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点击系统右上角【企业信息同步】,重新新增一份评价信息。
Q19
评价信息被退回,如何知道自己被退回的原因?
可在“进度查询”中看到当前状态为“评价机构形式审查退回”,点击“详细信息”里的“审查记录”可看到退回原因。企业按退回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即可。
Q20
评价信息被退回后,修改后再次提交有截止日期吗?
评价工作在2月-10月开展,省厅每月会有一批次的公示,每批次企业提交评价入库信息的受理截止时间为每月15日24时。请退回的企业及时整改提交。
来源:大湾区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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